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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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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,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落实市委对市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决定、指示,提出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,领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,做好市直属机关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工作。

2、指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负责市直属机关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。

3、负责指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
4、负责调整市直属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理顺其隶属关系。

5、负责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审批和培训工作。

6、负责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总结评比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直属机关的考核、评比、奖惩工作。

7、指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参与市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、监督和管理,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。

8、按照审批权限规定,负责审议和批准市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。

9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,严格把关,负责入党对象的培训及党员发展的公示和审批工作。

10、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、共青团工作委员会、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,支持上述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。

11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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